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6年度招收科研博士后公告
全院设有旧石器考古研究所、新石器考古研究所、商周考古研究所、历史时期考古研究所、民族考古研究中心、科技考古中心,石窟寺保护工程研究所、石窟寺考古研究所、革命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文物保护修复研究中心等部室及皮洛遗址工作站、城坝遗址工作站、罗家坝遗址工作站、会理考古工作站、广元考古工作站、江口遗址工作站、三星堆遗址工作站等派出机构。
2013年,我院获批四川省首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23年,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批复,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正式设立,标志着我院人才队伍与科研平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也为中华文明溯源、巴蜀文明阐释、文物科技保护等重大科研课题攻关筑牢核心阵地。为持续充实科研力量,我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科研博士后。
一、招聘条件
面向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毕业的优秀青年博士,要求研究方向匹配我院在招项目、自愿进站开展科研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科研失信记录;
2.获得博士学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科研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4.具备较强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能独立承担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
5.符合对应招收项目的专项要求;
(二)优先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
1.进站前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2.进站前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进站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4.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二、招收项目
本次博士后招收采取项目制管理,实行“工作站+流动站”双导师制联合培养模式,具体招收项目、导师、研究方向及名额如下:
岗位需求明细表-7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支持保障
(一)薪酬待遇
在站博士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我院在编在岗职工同等待遇,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
(二)生活保障
非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省市相关政策享受省市博士后日常经费及生活补助,标准为8-18万元/年,连续发放两年;符合成都市人才政策条件的,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
(三)科研支持
1.科研经费实行项目制管理,由联合导师依托在研项目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进站初期协助完成课题相关材料的接洽协调,保障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2.支持进站博士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并提供申报指导与配套服务。
3.全面开放我院各类科研仪器设备、图书馆、实验室等公共科研资源。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向我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完整提供下列材料: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未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交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学术论文答辩决议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同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简历;
4.本学科领域内2名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信(至少1名为博士生导师;境外学位获得者需至少1名境内行业专家推荐);
5.博士毕业论文、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生可提供博士学位论文摘要);
6.进站科研工作计划书(不限字数);
7.在职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1.本站全年接收申请。申请人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kgky@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申请博士后材料+姓名+招收项目名称”;
2.本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组织专家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评议、择优录取;
3.申请人须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材料不全、弄虚作假、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直接取消进站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博士后聘期原则上为2年,在站期间严格遵守我院博士后相关管理办法。
2.科研任务提前完成、成果达标者,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同意、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审批通过后,可申请提前出站考核,最短在站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028-86151790
邮箱:sckgky@163.com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十二桥路30号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十二桥办公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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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https://mp.weixin.qq.com/s/YDzZ1Wf4MFgCjjQDxJpE9g
来源: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