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6年度招收博士后公告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国内首家聚焦应用法学研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站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丰富的司法实务资源,聚焦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司法理论与实践问题,致力于培养德法兼修、精于实务、善于研究的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进站博士后可借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中国应用法学》期刊、“7+N”应用法学研究平台等载体,深度参与重大课题攻关、司法政策研究及案例研究,全面提升学术研究能力、政策分析能力和实务应用能力。建站以来,工作站培养出一大批优秀博士后,他们扎根法治实践,现已成为党政机关、法学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优秀法律人才,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决定招收2026级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与法律;
(二)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经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审核后,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具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专业背景;
(四)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者将于本年度获得博士学位;
(五)能够全脱产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招收规模及在站时间
(一)2026年计划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5人;
(二)在站时间(入站至出站)为两年。
三、研究范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对应用法学理论与实务问题的研究。在此范围自拟研究题目。
四、招收流程
(一)申请
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
2.《研究计划书》;
3.单位意见(统招统分的博士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就业中心的意见;无劳动人事关系人员,需提供所在人才服务机构档案存放证明或者档案暂存单位存放证明);
4.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博士学位认证扫描件;报名时尚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须在正式入站前取得博士学位;
5.博士学位论文及3篇学术研究代表作的电子版;
6.两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其中包括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
7.身份证扫描件;
8.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
请将上述材料于2026年6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zgyyfxyjshr@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应聘岗位+姓名+博士后招聘网”)。
(二)资格审核与面试考核
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收全过程。与招收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提前报告。资格审核通过者,将统一进行面试考核。
(三)考察与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到申请者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并查阅申请者档案。如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将视情进行递补。对拟招收人员名单,在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备案与进站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进站的,经报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进站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户口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随迁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06号),在站期间博士后本人及配偶子女不转户口。出站时,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的户口政策为准。
(二)个人档案
根据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与第三方的档案托管协议,在站博士后的档案由第三方进行托管,出站后,由接收单位予以接收。
(三)住房安排
提供博士后公寓。根据协议,博士后承担部分租金。
(四)党员关系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党员关系转入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党支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杨
电话:010-67553129
附件: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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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https://mp.weixin.qq.com/s/hGt5v_4kXNUc6euM75R8yA
来源: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