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6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通知
信息来源:辽宁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 作者:博士后招聘网 | 时间:2026-10-09 16:09
根据全国博管会关于博士后人员招收的相关规定,结合《辽宁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辽宁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6年博士后人员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方向及名额
岗位需求(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招收类别
师资博士后、科研博士后
三、招收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3.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原则上申请师资博士后需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学校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论文。
5.符合国家和学校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其他要求。
四、待遇保障及政策
岗位待遇(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我院流动站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流动站邮箱。流动站要严格把控博士后招收标准,确保招收高质量博士后,为我院青年师资提供储备资源。
2.申请人于2026年10月8日将附件3以及附件2中的材料(纸质版各3份)报送至辽宁大学法学院。
3.初审工作:接收申请者应聘材料及初审工作,初审工作包括申请资格、入站前业绩的审核、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并报辽宁大学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
4.面试考核:由学院领导班子、学院学术委员会及所在学科教授组成面试考核组。围绕博士后申请者的研究领域,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对其专业能力、研究思路、项目经验、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招收环节实现择优选择,并提供单位排序。
5.学校审定: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召开评审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与排序。
6.公布方式:评审排序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布最终录用名单。
六、联系方式
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62622408
电子信箱:13840206299@126.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纪检监察与法学科研综合大楼3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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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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